9月22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认为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并提出了8大方面共29条具体而有突破性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
(二)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五)全面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建立完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
(六)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
(七)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增加直接融资。
(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
(九)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
(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扩大就业,以及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
(十一)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十二)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
四、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十三)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
(十四)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
(十五)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
(十六)提高企业协作配套水平。
(十七)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
(十八)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五、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十九)支持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
(二十)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二十一)支持中小企业提高自身市场开拓能力。
六、努力改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
(二十二)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三)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四)完善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服务。
七、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二十五)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管理。
(二十六)大力开展对中小企业各类人员的培训。
(二十七)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
八、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
(二十八)加强指导协调。成立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
(二十九)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动态等信息,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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